參保人員在職死亡 家屬如何領取喪葬補助金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14693留言咨詢:職工社保人員,如果退休前死亡,請問個人社保賬戶、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該如何領取?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對此回復:您好!感謝您對社保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下統稱在職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1、喪葬補助費標準:每人1000元。2、一次性救濟費標準: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資的10個月,四舍五入保留到分。(1)滿15年以上的全額發給;(2)不滿15年的,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按十五分之一發給,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3、個人賬戶余額。
申報方式:1、減員-單位可通過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辦理減員手續;直系親屬可攜帶戶口簿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服務業務科室辦理減員手續。2、待遇申報-單位在職參保繳費、未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或掛檔繳費未停保(包括享受失業待遇)期間死亡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及檔案托管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已解除勞動合同或解除掛檔繳費期間死亡的人員可由直系親屬(原則上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夫妻、子女)辦理申報手續。
所需手續:1、填寫《煙臺市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待遇申領(在職)審批表》(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下載);2、直系親屬辦理的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等證明材料。
待遇發放:1、社保信息系統判斷在職死亡人員有有效社會保障卡的,所有待遇發放至有效社保卡金融賬戶中;2、無有效社會保障卡的,在職繳費期間死亡的,待遇撥付至單位或檔案托管部門對公賬戶,解除勞動合同或解除掛擋后死亡的,待遇撥付至直系親屬繼承人賬戶。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